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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介绍

来源:艾滋病防制所          发布时间:2022-11-29     文字大小:[][][]    打印页面

  一、扎实推进广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保持高度重视,经过两轮的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总体取得了宣传教育和艾滋病检测“两扩大”、经血液和母婴途径传播“两控制”、普通人群感染率和抗病毒治疗成功率“两平稳”的积极成效,大部分艾滋病患者得到了及时发现和有效救治,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新发感染和死亡,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全区正在深入实施广西第三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21-2025年),扎实推进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社会综合治理、综合干预、学校防治艾滋病教育、扩大检测和治疗、基层体系建设、社会救助、科研与技术推广等“新八大专项工程”,将继续毫不松懈的抓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坚持打好防艾攻坚战、持久战。

  2022年以来,全区扩大艾滋病筛查和治疗取得明显进展,大部分艾滋病患者得到了及时发现和救治救助。一是全区持续扩大艾滋病筛查。全区几乎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具备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能力,近年来全区每年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人次数维持在1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22年1-10月全区共开展HIV抗体筛查检测1183万份,比2021年同期(955万份)增加了23.87%。全区艾滋病诊断发现率逐步提高,大部分艾滋病患者得到了及时发现。二是加强艾滋病治疗。全区设立了108个抗病毒治疗点,21个免费中医治疗艾滋病项目点,推广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模式,艾滋病咨询检测治疗更加便利。现存活艾滋病病例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0.01%,抗病毒治疗成功率达到97.65%,保持在较高水平,大部分艾滋病患者得到了及时有效治疗,生存质量得以提高,并且经过治疗后传染性明显降低,从而减少了新发感染。三是加强艾滋病社会救助。卫生健康会同民政、教育、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建立并推广了艾滋病“一站式”关怀救助机制,全面落实免费咨询和HIV抗体检测、免费抗病毒治疗、免费母婴阻断、致孤儿童免费入学、关怀救助艾滋病患者等“四免一关怀”政策。近年来我区符合条件并自愿接受救助的艾滋病患者、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社会救助覆盖率均达到100%。医保部门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了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和门诊慢性病范围,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负担。另外,通过扎实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广西连续两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低于2%的消除母婴传播标准。

  防艾宣传教育工作也取得新突破。一是全区各市、各部门全面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五进拓展年活动,推动防艾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广西依托2.7万名农村防艾宣传员重点开展“进家庭”活动,通过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送到“千家万户”,还通过“小手拉大手”,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带回家,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实现防艾宣传广泛覆盖。二是专门设立了《学校防艾宣传教育》专项工程,明确由教育部门牵头,强化与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了长效的定期会商、疫情通报、联合督查等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持续加大学校防艾投入,近年来全区陆续建成学校防艾宣传教育基地40多个,覆盖了重点地区、示范区和部分高校。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全区农村居民、青年学生等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普遍提高,近2年均保持在90%以上的水平。

  二、艾滋病防治需要全社会参与

  防治艾滋病既需要政府组织领导,也需要全社会和每个人贡献力量,充分压实“政府、部门、社会、个人”的四方责任,共同努力实现健康广西建设目标。对于个人而言,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避免发生嫖娼、卖淫、吸毒、多性伴等高危行为,才能从根本上预防艾滋病。日常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不能歧视艾滋病患者,政府和社会应当把他们当作普通疾病的病人一样给予关爱。有卖淫嫖娼和男男同性性行为等高危行为的人群,要坚持每次性行为都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如不慎发生高危行为或其它暴露,有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于72小时内到就近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阻断药物。发生过多次高危行为的,应及时检测或每3个月定期检测HIV抗体,争取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如果已经感染了HIV,要坚持抗病毒治疗,以延长生命、提高生存质量、避免传染。如果明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还继续发生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易传播艾滋病的高危行为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或故意伤害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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