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3日 来源:广西疾控党办 阅读次数:

(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及《自治区卫生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和对基层的指导

1.完善调研制度。根据中心事业发展和全区重大疾控防控出现的难点、热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要深入科所、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中心行政班子和党委领导每年至少组织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并完成调研报告。调研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增强调研的针对性,有的放矢,提高调研工作质量。

2.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中心行政班子成员至少指导、联系一个市,开展重大疾病防控及工作机制建设的综合指导,每年下基层指导不少于30天,并督促、指导所分管的有重大疾病防控任务的科(所)领导每年深入基层不少于50天,要突出实效,加强指导、培训、评价、考核基层的相关业务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基层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和效果。

3.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中心行政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考察,随行的中心科(所)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建议当地减少陪同人员,如不需要不安排市级相关机构的负责同志现场陪同。

4.合理整合资源,减少督导和检查。除上级机关组织的检查外,凡各科所拟组织到基层检查、督导的活动,原则上能整合的要整合归并。科所拟以中心名义开展这类活动至少需要提前1个月向综合办报告协商,由综合办统筹安排,确需联合检查的,事先应由分管领导或者中心主要领导进行协调,指定牵头科所和检查组负责人,避免多科所轮番到基层进行检查、督导,干扰当地正常工作。如果这类检查、督导活动范围超过半数以上市,或者这类活动超过分管领导所管辖业务的,事先要经过中心主要领导同意之后才能组织实施,不搞“条条作战”,各自为政。要注意利用统计信息、进度排名、工作通报等方式开展检查督导,以推动中心和全区性重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效能

5.减少会议数量。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重叠的会议,能合并的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科所承办的各类专题会议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全区、全中心的各类会议要严格控制,加强是否要主办这类会议的重要性的评估,如果一定要开,由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中心日常专题性的工作会议要真正解决研究和实际问题,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之后,一般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各职能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克服形式主义。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内容重复的会。能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不召集市里同志到自治区开会。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和培训班,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6.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科所及人员参加,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科所负责人陪会。除各相关职能科所联合举办会议外,一般不邀请其他科所负责人出席会议。以职能科所名义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如果需要原则上只请对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7.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严格开短会、讲实话,不讲空话、套话,一般会议,中心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与会人员每人发言不超过6分钟。减少会议拍照,一般不安排集体合影。

8.严格把关邀请中心领导出席会议活动。中心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由综合办或者党委办公室协调安排。可由科所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不请分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主要领导出席。

9.降低会议成本。严禁到高档宾馆开会。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上水果点心,不发放纪念品、礼品,不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

三、减少文件及简报数量

10.压缩文件数量。严格实行发文审批制度,凡各科所之间能通过协调能解决的问题,不得以中心名义发文;能合并发文的一律合并发文。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刊物)一律不发。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科所编制的简报要由综合办进行审核,不必发的,就不要发,重要的简报要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和批准;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

12.提高发文效率。加强综合协调,提高文件运转时效,各类文件和简报,能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进行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的,要尽量减少纸质文件和书面简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四、严格外出交流和考察

13.合理安排公务考察和学术交流。严禁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的外出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

14.从严控制出国(境)考察安排。考察交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五、改进新闻报道

15.改进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中心行政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参加活动和中心一般性的工作会、总结会、座谈会、研讨会和动员会等,不邀请专业媒体和记者,可在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各种重大事件和活动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宣传日等需要利用媒体的优势,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的,需报自治区卫生厅同意,按有关要求进行统稿安排。

六、厉行勤俭节约

16.严格控制经费。中心领导要带头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各科所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17.规范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规格及其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搞超标准接待。各科(所)因公接待要安排就餐的,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先报综合办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和(或者)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科(所)对口接待;以中心名义的公务接待,由综合办按程序审批后统一负责安排。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就餐标准。

18.严禁铺张浪费。接待工作不上高档菜肴、酒水,以家常菜为主,中餐不准饮酒。不准借外出开会、考察、培训等活动等名义变相旅游。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娱乐活动,不准接受有偿陪唱、陪侍服务。

1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不准公车私用或以任何名义向下级企事业单位或者公司借车。 

七、加强效能建设

20.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行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件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八、加强监督检查

21. 中心和科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改进作风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2.中心班子和各科所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要结合各自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成效。每年12月10日前将执行情况报监察室和综合办。监察审计和综合办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行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把本细则纳入党风行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中心领导以及科所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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