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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征集防疫资料和实物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广西卫生防疫站(1954年成立)基础上组建,2024年将迎来建站(中心)70周年华诞,70年来一代代疾控人踔厉奋发担使命,勇毅前行开新局,取得了辉煌成就。为加强中心文化建设,进一步传承弘扬疾控人防疫精神,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中心将筹备防疫史馆,为丰富和提升防疫史馆展品,现决定向全中心在职、离退休职工及家属、关心支持中心(防疫站)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反映中心(防疫站)各阶段具有历史意义和价值的防疫资料和实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原广西卫生防疫大队、原广西省卫生防疫站建立至今,具有收藏、展示、研究、纪念价值的代表性资料和实物。

  (一)反映中心(防疫站)早期建筑、风光、科室风貌等的旧景照。

  (二)有关中心(防疫站)发展期间重要历史事件、活动的照片、档案等。   

  (三)其他有珍贵价值的照片和物件(如牌匾、纪念品、题词、老物件、教学培训场景、科研成果、衣物、证件等)。

  (四)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各类美术作品、影视作品、文学作品、论文、书籍等。

  (五)中心(防疫站)发展各个历史时期在各类媒体上有关中心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新闻报道。

  (六)展现中心(防疫站)人员日常工作情景、职工外出进修、学习、援助、学术交流等方面的照片及资料。

  (七)在防疫工作过程中使用的相关物资、装备等实物,如防疫工具、防疫设备、物资运输装备、宣传设备、模型等。

  (八)反映防疫工作期间感人事迹的实物资料,如一线疾控工作者个人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往来书信、荣誉证书、奖章、锦旗、捐赠证明等。

  (九)党建和廉政建设实物和资料。

  (十)在职、离退休职工、曾在防疫站(中心)工作的职工及家属撰写的回忆录、防疫史故事等;如有意愿进行口述回忆者,中心可派人前往访谈并记录整理。

  (十一)其它具有重要收藏、研究、展示、纪念价值的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要求

  防疫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献、图片、影像、实物为主。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防疫站(中心)历史和成就。

  (一)原始照片(可翻拍、扫描成电子版)、数码照片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

  (二)被征集的实物和资料请简要介绍内容、用途等,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涉及人员的姓名及时任职务等相关信息,注明被征集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对所以征集的历史资料和食物,中心将登记造册,办理相应的手续。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捐赠人将个人物品无偿捐赠给中心,物品归中心所有,中心颁发相应的捐赠证书以作纪念。 

  (二)借展使用。个人将物品借给中心使用,用后将物品归还个人。

  (三)复制使用。对珍贵的资料、实物,中心组织复制、复印、拍照后归还原件。

  (四)其他。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途径

  (一)直接送达。被征集人将防疫资料及实物送至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上门征集。若不方便到中心递送物件,可以电话联系人,我中心将安排人上门征集。

  (三)邮寄快递。将防疫史资料及实物邮寄至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附上资料或实物的详细文字说明,注明资料或实物被征集人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四)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防疫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影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并附上详细文字说明和被征集人的有关信息。

  五、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4年7月底。

  (二)长期征集:集中征集结束后,长期接收捐赠站(中心)历史资料和实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办公室 0771-2518957/2518697

  电子邮箱:cngxcdc@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室(行政楼209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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