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八)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单位。编制内人数352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296.0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3,675.82万元,下降19.34%,原因是受政策及制度方面的影响,自2017年1月1日起第二类疫苗要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集中采购交易,中心不再参与采购、配送业务(事业收入主要为社会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收入和第二类疫苗流转收入),收入从高位大幅度回落。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901.5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10,177.7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展委托性卫生防疫专业服务活动及医疗卫生辅助服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216.8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科研及合作项目专款收入、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9,099.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中科研及合作项目专款等的结转和结余。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非专款结余收支结转后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
(二)支出总计41,065.7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910.56万元,下降14.4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87.8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八桂学者专项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21.5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39,237.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卫生防疫专业活动、辅助服务活动以及单位运转所开支的事业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专用材料购置、会议和培训费、房屋修缮费、“三公“经费等,以及基础建设支出、设备购置、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418.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90.5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586.18万元,下降20.91%。其中:基本支出6,749.41万元,项目支出24,741.09万元。
(一)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87.8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八桂学者专项的开支。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72.3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11.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2.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死亡抚恤(项)55.4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51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费的支出。
(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9,481.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卫生防疫专业活动、辅助服务活动以及单位运转所开支的事业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专用材料购置、会议和培训费、房屋修缮费、“三公”经费等,以及基础建设支出、设备购置、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1,833.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等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开支的事业支出。
(九)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1,896.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急性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防制、食品安全监测及慢性病防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等防疫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开支的事业支出。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72.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调查与处置以及信息管理所开支的事业支出。
(十一)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5.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专业卫生防疫工作之外的科学研究及其他公共卫生辅助管理等方面开支的事业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255.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编内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5.10万元:主要用于12320卫生热线日常运行和维护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418.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2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8%,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124.67万元,总体比上年215.25万元下降72.66%,2019年我中心持续对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进行了重点的管理,努力削减开支。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0.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国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9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0.8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防疫专业工作、下乡野外检测及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督导以及国家应急队伍专用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养护费、保险费、其他费用等,平均每辆2.81万元。
(三)公务接待情况
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8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3次,人次173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9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7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5.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1台(套)。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完成5个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部门决算报表以万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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