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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5日 来源:党办 阅读次数: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指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确立每年4月15日为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全国国家安全意识并未因此而同步提高,甚至可以说有所淡薄和退步。一些群众和部分党政领导干部都忘记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忘记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规定全国安全教育日,通过定期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国家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安全法作出的一项重大规定,以法律形式对全社会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专门确立一个日子,十分必要,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形势下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愿。
    疾控中心做为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机构所涉及的国家安全工作内容颇多,比如疫情信息、传染病人信息、各项工作监测检验信息、对外业务交流等。由此可见,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疾控工作者息息相关。通过对《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和宣传,就是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来,进一步增强安全国家安全意识,依法履行自身的义务,提高警惕,积极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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