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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来源:自治区疾控中心 阅读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参与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卫生政策、规划和指导意见、技术标准、规范;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技术规范,并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协调解决跨地域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全区疫情、中毒事件、公共卫生规范、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卫生学评价;对执行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进行仲裁;承担卫生监测、检验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三)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与调查;负责承担重大疾病、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的调查和应急处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开展重点疾病的预测、预报与分析工作。
    (四)负责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研究;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及干预;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理与精神性疾患、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和意外伤害等重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研究、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五)负责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推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措施,指导并参与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工作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六)负责开展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
    (七)负责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和社会委托检验工作;对与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进行检验、鉴定;负责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负责公共卫生、检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向社会提供相关的卫生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专业技术服务;实施预防接种;负责全区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等工作。
    (八)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单位。编制内人数352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第三部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6,222.2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2,039.6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35,916.4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展委托性卫生防疫专业服务活动及医疗卫生辅助服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3,478.2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科研及合作项目专款收入、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5.2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4,552.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中科研及合作项目专款等的结转和结余。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非专款结余收支结转后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
    (二)支出总计51,777.1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77.3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项的开支。
    2.科学技术支出(类):1,205.1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八桂学者专项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的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7.4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0,306.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卫生防疫专业活动、辅助服务活动以及单位运转所开支的事业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专用材料购置、会议和培训费、房屋修缮费、“三公“经费等,以及基础建设支出、设备购置、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0.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3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2.62万元,项目支出9,487.01万元。
  (一)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77.3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项的开支。
  (二)社会公益研究(项)1,000.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的开支。
  (三)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82.9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八桂学者专项的开支。
  (四)死亡抚恤(项)47.4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方面的支出。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3,459.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卫生防疫专业活动、辅助服务活动以及单位运转所开支的事业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专用材料购置、会议和培训费、房屋修缮费、“三公“经费等,以及基础建设支出、设备购置、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933.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急性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防制、食品安全监测及慢性病防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等防疫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开支的事业支出。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9.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调查与处置以及信息管理所开支的事业支出。
  (八)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34.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专业卫生防疫工作之外的科学研究及其他公共卫生辅助管理等方面开支的事业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93.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编内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140.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5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82.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8.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国经费情况
    2016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团组1个,累计5人次,共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4.10元。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在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出国(境)。
    出国行程有:受泰国卫生部邀请派5名代表赴泰国进行技术交流。出国经费主要支出出国人员的差旅费、签证费、交通费等费用。财政拨款出国经费从人才小高地项目经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4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8.0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防疫专业工作、下乡野外检测及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督导以及国家应急队伍专用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养护费、保险费、其他费用等,平均每辆1.77万元。
    (三)公务接待情况
    本年没有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4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97.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5.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3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7台(套)。
    备注:(部门决算报表以万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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