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制中心关于中国-东盟疾控合作论坛传染病防治成果展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来源:自治区疾控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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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2017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办发〔2015〕63号)等规定,现我中心就中国-东盟疾病防控合作论坛传染病防治成就成果展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进行预公告,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前来勘察,并对建设方案和招标文件提出建设性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东盟疾病防控合作论坛传染病防治成就成果展服务采购项目。
二、工程地点:南宁市青山路22号(荔园山庄内)。
三、施工时间:约在2016年8月至9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标的采购内容(展览服务)。
五、报名和招标资料的领取
(一)报名和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到本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物品发放办公室现场审核且通过后领取项目资料(平面布局图和项目概述),资料递交及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南宁市金洲路18号),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0771-2518686。
(二)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到南宁市青山路22号荔园山庄内统一集中进行现场踏勘。
六、递交设计和招标建议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和完成了现场勘察的单位应于2016年8月2日上午10时前将项目设计和招标建议书(含建设方案、平面图、效果图和经费概算)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后勤服务保障科物品发放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我中心将于2016年8月3日上午10时在中心五楼会议室对投标人建设建议进行评审,择优进行下一步招标方案。
七、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771-2518686
监督管理部门:于女士,联系电话:0771-2518958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7月22日
一、项目名称:中国-东盟疾病防控合作论坛传染病防治成就成果展服务采购项目。
二、工程地点:南宁市青山路22号(荔园山庄内)。
三、施工时间:约在2016年8月至9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标的采购内容(展览服务)。
五、报名和招标资料的领取
(一)报名和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到本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物品发放办公室现场审核且通过后领取项目资料(平面布局图和项目概述),资料递交及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南宁市金洲路18号),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0771-2518686。
(二)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到南宁市青山路22号荔园山庄内统一集中进行现场踏勘。
六、递交设计和招标建议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和完成了现场勘察的单位应于2016年8月2日上午10时前将项目设计和招标建议书(含建设方案、平面图、效果图和经费概算)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后勤服务保障科物品发放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我中心将于2016年8月3日上午10时在中心五楼会议室对投标人建设建议进行评审,择优进行下一步招标方案。
七、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771-2518686
监督管理部门:于女士,联系电话:0771-2518958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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