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艾办孙新华副主任等领导专家到我区调研惩处故意传播艾滋病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来源:自治区疾控中心艾防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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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孙新华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卢宇蓉处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黄应生副处长、国家卫计委疾控局焦振泉处长等7位领导专家在自治区防艾办耿文奎专职副主任、自治区疾控中心唐振柱主任等陪同下,于2016年5月10 -13日对我区依法惩处故意传播艾滋病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进行调研。孙新华一行现场调研南宁、钦州两市的依法惩处故意传播艾滋病违法犯罪工作,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专家进行广泛座谈交流,仔细查看审判案例,对我区在依法惩处故意传播艾滋病违法犯罪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孙新华指出,目前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是我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部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故意传播艾滋病事件时有发生,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定造成很大威胁,需要加大对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的惩处,震慑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感染者,有助于预防艾滋病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安全,广西在这一方面敢于担当、大胆探索,不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深入开展惩处故意传播艾滋病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经验,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本次调研工作开展顺利,为建立和完善我国惩处故意传播艾滋病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很好的借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广西高院、公安厅等单位,南宁市卫计委、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防艾办、疾控中心、检察院、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单位有关领导专家陪同调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广西高院、公安厅等单位,南宁市卫计委、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防艾办、疾控中心、检察院、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单位有关领导专家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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