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4年博士后招生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 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中心是在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的基础上,于2001年8月正式重新组建的正处级全民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广西预防医学研究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三块牌子。2011年8月,经自治区卫生厅批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2006年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人才小高地”的称号; 2012年6月12日,通过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评审,成功设置了广西第二批八桂学者自然科学类岗位—“艾滋病防控关键技术”岗位;2012年9月,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FETP)广西基地挂牌成立。2014年,广西病毒性肝炎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被自治区政府认定为第四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主要担负国家法定管理的39种传染病以及其他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食品安全等健康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08年6月19日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设立,是继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之后,全国第二个荣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今已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FETP)广西基地、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完善的研究条件。
现将本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或者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需由博士毕业院校出具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具备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此外,还应符合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中的相关规定。
二、招收名额及研究方向
拟招收博士后2-3人,研究方向为艾滋病防控、急性传染病防控、可免疫性疾病防控、病原微生物检验(含分子生物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食品风险监测与评价、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检验等。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者须上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 提交博士后申请表、本学科领域两位专家(正高级)推荐信。
2.身份证复印件、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博士毕业院校出具的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
3.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其脱产的证明。
4.代表自身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如论文、课题、科研成果和专利)。
5.三级医院体检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我站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三)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并及时将面试结果通知被面试人员。
四、在站工作期间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两年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待遇、医疗待遇等按照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人员对待,或按协议约定执行(协议内容另行商议)。在站期间中心负责提供7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或同等房租补贴);出站后可优先入编到中心工作。
(二)在站人员可以申报“中心科学技术专项项目”、“中心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三)在站人员获得各级财政科研基金支助项目后(以上两类中心课题项目除外),中心额外给予科研配套经费。
(四)在站人员科研立项、发表论文、科技成果按照中心相关科研管理政策给以奖励。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研与培训科
邮政编码:530028
电子信箱:kypxk@126.com
联系人:蒙晓宇、林可亮
联系电话:0771-2518657、2518864
传真:0771-251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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