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埃博拉出血热(EHF)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传染病,今年3月以来,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尼日利亚等西非四国先后发生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目前疫情仍在持续蔓延。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此次西非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做好我区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坚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措施,尽最大可能防范埃博拉出血热输入我区;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报告、诊断可能输入的病例,并科学、规范、高效的开展处置应对;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二、 工作原则
坚持“极端重视、密切关注,联防联控、防控为主,外堵输入、内防扩散,依法依规、科学应对”原则。
三、 组织措施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建立自治区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工作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和督办检查制度。成员包括: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公安厅、外事办、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体育局,南宁海关,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四、 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案。
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框架下,建立完善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必要时随时召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建立信息通报共享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定期通报疫情信息和工作进展,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各成员单位负责)。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根据职责分工和疫情发展形势,制定本部门防控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开展疫情形势研判。
密切跟踪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发展态势,及时了解掌握国家防控策略、应对措施和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及时通报研判结果,为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必要依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广西检验检疫局等部门配合)。
(三)做好口岸卫生检疫工作。
做好口岸卫生检疫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细化落实口岸卫生检疫相关措施,对出入境人员尤其是疫区国家人员及其携带物、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邮寄物等实施严格的卫生检疫;加强口岸留观病例、疑似病例排查,评估判定病例密切接触者并采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严禁来自疫区的尸体、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和动物及其产品入境(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各口岸海关配合)。做好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对来自疫区的务工返桂人员、留学生、大型活动代表、参赛运动员、商务、公务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排查和管理,收集相关人员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并协调配合做好对该类人群的入境卫生检疫和后续监管工作(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外事办、体育局、商务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两会”指挥中心、赛事组委会、相关地方政府负责)。加强重点边境、口岸等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特别是加强来自疫情发生国人员的登记管理(自治区公安厅负责)。摸清从非洲返乡务工人员底数,重点做好上林县、资源县从非洲返乡务工人员的防范工作(南宁市、桂林市政府负责)。
(四)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
根据国家相关方案和指南,完善细化我区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指导各地卫生计生部门按照方案切实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病例监测、排查、报告、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力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建立疫情直报制度,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应当在2小时之内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确诊病例还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一旦发现病例,按照相关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落实来自疫区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追踪和管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外事办等成员单位、地方政府配合),指导区内有关高校做好外国留学生尤其疫情发生国留学生的疫情监测工作(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来自疫区的入境人员:对已排除密切接触可能的人员,告知并要求其入境自我健康监测21天(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定义人员,要求实施21天隔离医学观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属地卫生计生部门落实)。对留观或疑似病例,立即按相关方案和要求落实信息报告、病例排查诊断、隔离、转运、救治等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如在区内其他场所(非口岸)发现密切接触者、留观或疑似病例,当地人民政府按相关预案和方案在自治区相关部门指导下立即组织落实信息报告、病例排查诊断、隔离、救治等工作,自治区相关部门立即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当地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落实病例转运与医疗救治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病例转运方案,一旦明确留观疑似或确诊病例,指导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做好病例转运,并负责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制定病例救治方案,确定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定点留观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留观、疑似、确诊病例的诊疗和标本采集工作,组建防控救治专家组,指导各地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救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以及医院感染管理、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法律法规,做好院内感染控制,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做好相关人员防护,防范发生院内感染和生物安全事故,严防疫情扩散(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做好培训与物资储备。
按照国家相关防控和诊治方案和指南,加强医护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包括埃博拉出血热防控、诊治的知识,熟悉疾病防控病例识别诊断,防护要求、设备使用、设施和器械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提高疫情防控和诊治能力(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防控相关药品、防护设备的医疗物资的准备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七)加强大型活动和赛事疫情防范工作。
做好国际大型活动的疫情防范应对。2014年,重点落实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第11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和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相关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针对参会(赛)人员出入境、住宿餐饮、参会参赛、出行参观等环节,细化应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全程覆盖(“两会”指挥中心、赛事组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收集来自疫区国家参会人员、参赛选手人员信息并通报卫生计生委(“两会”指挥中心、赛事组委会、自治区外办、体育局、商务厅等单位配合负责),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检验检疫、卫生处置工作(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主动寻求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的指导,参照南京青奥会的成功做法,保障大型活动和相关赛事顺利进行(“两会”指挥中心、赛事组委会,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负责)。
(八)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宣传口径,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完善新闻宣传应急处置预案,涉及疫情防范应对有关重大决策、重大变化,涉及可疑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救治等敏感信息,需经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会商和自治区批准后,由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外发布(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委宣传部牵头,联防联控成员单位配合负责)。针对社会公众: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普及埃博拉病毒科普和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自治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委宣传部牵头、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负责)。针对重点管理人员:针对有来自疫区留学生的高校、疫区务工返桂集中的县乡和单位,加强防控知识的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校医、辅导员、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村卫生室医生埃博拉血热防控知识宣传培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地方政府等负责)。做好舆情监测和联动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封堵有害信息和澄清不实信息,避免出现恐慌和引发炒作(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负责)。
五、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有效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从人员、经费予以保障。
(二)抓住重点,科学应对。要紧紧围绕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科学制定疫情防控策略,外堵和内防相结合,深入查漏补缺,将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到位,落实到位。
(三)内外结合,形成合力。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强防范各环节的衔接,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协调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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