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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公共场所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工作会议在南宁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工作任务和自治区卫生厅领导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性传播艾滋病高危人群的管理工作要求,有效建立和探索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在高危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合作机制,切实做好公共场所中有感染艾滋病高风险行为人群的有效干预,自治区疾控中心和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于2012227-29日在南宁市召开公共场所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工作会议。

自治区疾控中心、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市疾控中心主任、艾防科科长,各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办公室主任,都安县、凭祥市、钟山县、浦北县、兴业县、平乐县、陆川县、象州县、宜州市、全州县、永福县、鹿寨县、灵山县、桂平市、平南县、横县、柳江县、龙州县等18个县(市)疾控中心主任、艾防科科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主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科长参加了此次会议。自治区防艾办耿文奎副主任、自治区卫生厅艾防处葛宪民处长、陈赤处长等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会议研究和部署了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联合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公共场所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干预管理工作,狠抓源头管理,控制性传播途径。部分市县介绍了其针对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预防干预工作的经验。最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组讨论,并由各组组长进行了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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