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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召开2011年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30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总结2011年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形势,加强领导和管理,并按照国家和广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2011年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的工作要求,部署下一阶段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和要求,自治区卫生厅于20111129在南宁举办了2011年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自治区卫生厅疾病控制处陈发钦处长、林桂新调研员、黎火佳副处长,自治区疾控中心林玫副主任出席了会议开幕式。来自各市、县卫生局的分管领导、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院、所)分管领导和结核科科长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陈发钦处长在会上就我区的结核病防治形势作了重要讲话。首先,他对广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予以了肯定,我区各级结防机构前三季度出色的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指标。但是,仍有个别指标没能达到卫生部的要求,部分市、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存在疏漏。从2010年开展的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看,广西结核病防治的形势依然很严峻,特别是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耐多药结核和流动人口结核病等问题的出现,进一步加大了结核病控制的难度。因此,陈发钦处长提出了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      各地应认真分析卫生部的下发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指标,及本辖区的完成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补充完成目前未达标的工作任务。

二、      把病人发现作为防治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首位。通过加大对大众宣传力度,提高可疑症状群众的主动就诊率。卫生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督促综合医疗机构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转诊。落实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尽可能的切断结核杆菌传染源。积极组织开展对大众人群的健康体检工作。

三、      规范治疗,提高结核病人的治愈率。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按照结核病诊疗操作规程开展工作,并与医疗体制改革相结合,充分利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对结核病病人的督导治疗力度。

    林桂新调研员在会上针对新型“三位一体”结核病服务体系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同时强调,各地应逐渐、稳步的推行适合本地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并与医疗体制改革的公共卫生体系有机的结合。林玫副主任在会上传达了全国结核病防治所长会议的精神,要求各地疾控机构应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做好明年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部署。

    各市、县参会代表在会上也就各自的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制所 崔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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