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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对广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5日 来源:广西疾控 阅读次数:

7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一行26人莅临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CDC”),对中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进行了检查指导。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敦任组长,副主任委员黄光武、阳建国为副组长。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唐振柱主任、赵鹏副主任在检查现场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汇报了我中心多年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监测检验能力建设情况。

广西CDC开展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历史悠久,早在1992年通过了计量认证,在20042005年在卫生等系统率先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和国家级计量认证,还是全区唯一获得保健食品检验资质的技术机构,拥有多项权威和合法的检验资质;拥有多学科、高素质、上规模的食品安全监测检验技术队伍和齐全的实验室学科;具有丰富的应对突发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事件的检验能力和处置经验,2001~2010年,中心共指导、处置的食品中毒事件达1008起;是我区最早检测出违法添加物苏丹红和在三鹿奶粉中检测出超标三聚氰胺的检测机构;是2002年率先加入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的10个省级监测点之一。近10年来,已在全区101个市、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对25类食品中有害重金属、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食源性致病菌等50余项指标进行监测检验,共监测5万余份样品,获得13万个监测数据,为我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确保了全人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自治区卫生厅欧波副巡视员、中心主任唐振柱、副主任周艳、赵鹏及党委副书记李永振的陪同下,还深入到中心的理化检验所、微生物检验所、卫生毒理与功能检验所、食品营养与学校安全卫生所、放射卫生防护所等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查指导。张敦表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旨在总结食品安全监管经验,摸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检验和风险监测能力建设他首先对广西CDC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持机构,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要加强食品安全检验与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充分发挥CDC在保障全区食品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促进我区食品产业健康的发展。

                                            (莫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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