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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考评组对广西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来源:广西疾控环地所 阅读次数:

201133042,由卫生部组织的国家考评组、以贵州省卫生厅朱征明副厅长为组长一行4人对我区实施《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工作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评估。考评组首先对自治区本级的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部门协作等方面进行考评。随后,分别抽取了玉林市的博白县、南宁市的宾阳县和来宾市的合山市等地进行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燃煤型氟中毒等防治工作进行现场考评。自治区卫生厅梁远副厅长、疾控处黎火佳副处长、林桂新调研员、自治区疾控中心赵鹏副主任等陪同考评组进行现场考评。

在考评反馈会上,由中国地方病协会杨学明副秘书长代表考评组宣读了考评结论。考评组认为: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考核方案要求,防治工作目标完满顺利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在组织管理、履行职责、现场考评3个方面,依据考核评估评分标准,综合评分为98分,评级:优。三个受检县综合评分平均成绩为:96.36分,得分区间在92.2898.8之间,评级均为:优。③广西全面完成了《规划》要求的各项任务,为下一步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防病效果将逐步得到巩固和体现。

考评组认为,广西的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确保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规划》要求的防治任务,受到群众好评。通过加强项目管理,细化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地方病防治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加强目标责任考核,调动了各级的工作积极性,并加强项目督导和评估申报和验收,确保地方病防治工作质量。各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专款专用,确保防治资金按照要求使用。中央补助经费和省级补助经费全额下拨了市、县级和项目乡镇,用于地方病防治工作,并合理分配县和乡级项目管理经费,确保老百姓受益。各项目市、县和乡镇切实加强病区群众的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使病区小学生及群众基本掌握相关健康教育核心知识,确保了防治效果。

在反馈会上,自治区卫生厅梁远副厅长感谢考评组对广西工作的肯定,并表示,广西将一如继往地做好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加大基层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为5000万壮乡人民的健康生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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