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部署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1日
来源:广西卫生信息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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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我区全面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食品安全整顿各有关部门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对饭店、餐馆、旅游景点的餐饮业等公共场所,对节日食品市场等重点进行食品安全指导及执法检查,以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广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质监、工商、农业、食药等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如全面实施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生产和采收前的蔬菜监测;加大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旅游景点和车站码头餐饮业以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贮藏、加工操作规程;抓好节日食品市场和农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监管,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结合我区实际和节日特点,重点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毒蕈中毒、自制酒中毒。
我区品安全监管工作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制定方案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要求各有关部门落实值班制度,加强互相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广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质监、工商、农业、食药等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如全面实施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生产和采收前的蔬菜监测;加大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旅游景点和车站码头餐饮业以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贮藏、加工操作规程;抓好节日食品市场和农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监管,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结合我区实际和节日特点,重点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毒蕈中毒、自制酒中毒。
我区品安全监管工作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制定方案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要求各有关部门落实值班制度,加强互相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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