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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7日 来源:广西疾控性艾科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定》(桂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14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了解各市、县对《决定》与《方案》的实际落实情况,推动全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开展。经卫生厅同意,自治区疾控中心于2010825-9月5,组织对全区14个市所辖28()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进行督导与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保障措施、大众宣传、高危人群干预、四免一关怀及项目管理等领域的工作。

本次督导检查由自治区卫生厅艾防处陈杰副处长、陈赤副处长,自治区疾控中心唐振柱主任、杨进业书记、林玫副主任、周艳副主任、方钟燎副主任、李永振副书记担任各组组长,14个市疾控中心艾防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艾防科科长或首席技术指导员、自治区疾控中心艾滋病和财务专业人员共同组成。825对督导组领导与成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了此次督导检查的目的、意义、督导检查方案、统一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并在培训班上随机抽取了被督导检查的28个县(市)26日分7个小组赴14个市的28个县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时,首先听取了当地政府及多部门参加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到多部门进行艾滋病防治的相关材料核查、与相关工作人员和目标人群进行访谈、问卷调查当地大众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同时对各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最后将督导检查结果进行现场反馈。

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意义重大,所得结果将作为我区制订更为有效的艾滋病防治策略与措施的依据,对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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