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启动会在南宁召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5日
来源:广西健康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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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日卫生部下发通知,确定了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名单,我区共有36个县(市、区)被列为示范区。其中,2个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9个中央与省(市、区)共建示范区及纳入管理的25个国际合作项目示范区。
第一轮全国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项目工作自2004年启动以来,各示范区在艾滋病监测、宣传教育、安全套推广、针具交换、美沙酮维持治疗、自愿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示范区的成功经验在全区推广,起到了重要的带动作用。
李康副主席充分肯定了第一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和国际合作项目在全面推进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方面所发挥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并对新一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提出了要求,她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进一步认识,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紧紧抓住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支持和建设示范区的机遇,把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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