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部门派医疗应急队赴灾区指导防病
7月4日,自治区卫生厅下发了两份文件:《关于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自治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救灾防病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卫生部门充分做好救灾防病所需药品、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组织好救灾防病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受灾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率领卫生应急工作队深入灾区靠前指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面对灾情,自治区卫生厅迅速成立了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自治区级疾控、医疗、卫生监督应急队伍。7月4日上午,自治区卫生厅派出由4名疾控专家组成的救灾防病小组,携带200公斤饮水消毒药品赶赴罗城,指导和帮助当地卫生部门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救灾防病工作组还赶赴我区受灾情况较为严重的河池、桂林和柳州地区,指导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根据紧急通知,各地卫生部门正加强环境消毒和疾病监测。各地根据洪灾发生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彻底清理室内外垃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强化传染病的报告和预警预测,派出防疫工作队伍到灾区开展疫情巡查工作,主动搜索疫情。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便可立即上报,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或疫情扩散蔓延。
目前,灾区的医疗救援工作正有序进行。灾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分赴各受灾乡镇,开展了巡回医疗活动,并在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设立临时医疗救助点,派员昼夜值班,为转移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还组建应急医疗队,配备车辆和必要的药品器械,加强值班,确保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衍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展开救治工作。
在自治区卫生厅的要求下,各地进一步加强了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灾区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卫生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监测和管理。指导灾区做好饮用水消毒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以及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开展灾后卫生宣传教育,宣传灾后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灾后自我防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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