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所职责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来源:广西疾控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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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协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具体方案,提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购置费和工作经费的年度预算计划;
b)制定技术方案、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进行督导和评价;
c)制定全区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计划并按时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免疫规划疫苗的分发和使用管理;
d)协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我区的接种方案;
e)协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冷链设备建设、补充、更新计划,指导全区的冷链管理和监测;
f)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安全注射和常规接种率监测,并进行督导、分析、评价和反馈;
g)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以及实验室监测工作;
h)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i)组织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参与和指导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j)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k)组织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学术活动和信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
l)完成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生物制品管理
a)协助自治区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组织开展全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
b)协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全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
c)协助免疫规划所做好存放于我中心冷库的免疫规划疫苗出入库管理。
d)指导各地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
e)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知识宣传。
f)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 邓秋云
联系电话:251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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