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毒理与功能检验所职责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来源:广西疾控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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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承担对各类健康相关产品的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保健食品的功能学试验与评价工作;
b)承担卫生污染等造成人群危害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毒理学检验工作;
c)承担广西区实验动物质量监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区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设施与环境、专用饲料等进行监测;
d)开展有关毒理检验、功能学试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
e)开展检验用计量仪器检定、人员实验操作的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动物的管理;
f)指导和协助基层机构开展急性毒理检验工作,向社会提供检验、咨询服务。
g)完成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洁宏
联系电话:251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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