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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2日 来源:中国CDC 阅读次数:

    淋病(Gonorrhea)是淋病奈瑟菌(简称淋菌)引起的以泌尿生殖系统化脓性感染为主要表现的性传播疾病。是一种古老而又常见的性病。近年来发病率居我国(中国)性传播疾病首位,淋菌为革兰氏阴性双球菌,呈肾型,成双排列,离开人体不易生存,一般消毒剂容易将其杀灭。多发生于青年男女。

诊断标准

淋病必须根据有非婚性接触、性伴感染史、或与淋病患者共用物史、或新生儿的母亲有淋病史等,结合上述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慎重作出诊断。
    实验室检查:(1)从男性尿道涂片中观察到革兰阴性细胞内典型双球菌,或(2)从临床标本中培养分离到典型革兰阴性、氧化酶阳性双球菌。

治疗原则

应遵循及时、足量、规则用药的原则,根据不同病情采用相应的治疗方案。
治疗药物应根据各地药源及淋球菌对抗生素敏感情况,参考国家标准推荐的治疗方案进行选择。性伴如有感染应同时接受治疗。疗后进行随访判愈。判愈标准为治疗结束后两周内,在无性接触的情况下:(1)症状和体征全部消失,(2)治疗结束后4~8天内从患病部位取材,作涂片和培养均为阴性。    
    特异治疗:
    对尿道、宫颈、直肠和咽部淋球菌感染推荐用:头孢曲松250mg,一次肌注;或环丙沙星500mg,一次口服(孕妇、儿童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忌用);或多西环素100mg,每日2次,共7日(孕妇禁用);或阿奇霉素1g,一次口服;或大观霉素2g(宫颈炎用4g),一次肌注。对淋球菌眼眼炎以及播散性淋球菌感染上述药物应加大剂量和延长疗程。
    由于过敏、不能耐受或妊娠等禁忌,不能应用头孢菌素、喹诺酮类或四环素类者应以大观霉素治疗。同时感染艾滋病病毒者治疗与未感染者相同。为预防同时存在的沙眼衣原体感染,用上述药物治疗后,可继续按非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治疗。

控制措施

(一)监测               
    由于人体对淋病无有效的自然免疫力,某些人群的再感染率很高,但该病可以治愈,所以淋病属高期间发病率、低时点患病率的性病,其报告的例数和患者人数有较大的差别。另外,多数患者无症状或症状轻微而不就医,但如不治疗,发生并发症,女性后果比男性严重,且是重要的传染源。直肠和咽部淋球菌感染尚很少报告,这些感染多无症状,医务人员未给予足够注意,但男性同性恋者直肠淋球菌感染却是一项促进艾滋病病毒性传播的重要指标,值得重视。由于抗生素的广泛应用,我国已有耐药菌株出现,以及合并沙眼衣原体及支原体感染增加,从而增加了防治的难度。
    我国性病监测以被动监测为主,尽管认真收集报病资料,但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即发病率的资料受当地防治规划活动的影响。除了淋病本身消长以外,增加或减少主动发现患者或改进患者就诊环境,以及主动监测的积极性都会影响发病率的变化,这在淋病流行地区表现最为突出。为此,除了对监测系统的报病加强管理外,还应在哨点地区或医院开展专项调查以补充监测系统资料的不足,包括:
    (1)加强对人群尤其是女性淋病的主动筛查,除专门性病防治机构、医院皮肤性病科外,其他科特别是妇产科、妇幼保健部门应增加筛查性病项目,特别是淋球菌的培养。
    (2)加强全国淋球菌耐药谱的调查协作,监测淋球菌对抗生素敏感性的变化,以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
    (3)调查淋球菌及沙眼衣原体在尿道分泌物及阴道分泌物异常的病征中分布,以便为开展性病病征处理制定流程图,以及分析疫情时作为依据。
    (4)为考核淋病防治效果,应注意调查其判愈率、再感染率及接触者追踪的结果,同时收集患者及高危人群行为危险因素监测资料,作为分析、解释疫情变化的佐证。
    (二)人群预防 首先要进行一级预防,由于尚无对淋球菌有效的疫苗,不能预防接种,要设法保护高危人群。加强防治宣传教育,提倡洁身自爱,不搞性乱。通过二级预防,在要求医疗机构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医疗的同时,宣传患者到正规医院就医,早期发现患者并给予合理的治疗,包括开展性病病征处理,提供咨询服务及进行性接触者追踪。加强对患者的管理,包括患者的衣物、毛巾、床单等用煮沸,浴盆、便盆等用消毒剂消毒。
    (三)个体预防建议采用阴茎套 防护;一般不主张系统用抗生素,以避免发生耐药菌株及对抗生素过敏等问题。
    为预防新生儿淋菌性眼炎,应治疗感染的孕妇;新生儿出生后一小时以内用0.5%红霉素眼药膏或1%硝酸银眼药水点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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