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2025-FW-004号。
(三)项目名称: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
(四)项目范围:约45000平方米,包括:
1.金洲路18号办公区:行政办公楼、实验综合大楼、应急物资储备楼(含3楼信息科机房)、门诊平房(含职工食堂)。
2.桃源路80号办公区:门诊检验楼(三层)、门诊部(五层,第一、二层不属于范围)、计划免疫楼(含老干科)。
(五)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详见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表(附件1)。
(六)维保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七)采购预算:人民币60000.0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八)采购结果认定:综合评分法。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资格要求及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的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查证网址:http://www.gx119.gov.cn/)备案通过,具备在全区范围内承接维保业务及出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的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维保报告的资格。
(三)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在南宁有驻点办事处及配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时禁止分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附件2。
五、投送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一)截止日期:2025年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截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02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02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蒙老师
联系电话:0771-2521500。
八、附件
1.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表
2.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3.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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