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八)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26,894.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002.3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358.16万元,增长11.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33.2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2,584.19万元,下降29.10%,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不再对新冠肺炎疫苗等方面下达直接资金支持,改为医保资金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18,815.6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77.55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中心与疫苗生产企业签署多项大额科研合作项目和科研课题项目协议。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42,853.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2,364.81万元,增长8670.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价值4.2亿元的新冠疫苗捐赠,该项收入为非经常性收入且款项巨大,造成2022年收入大幅波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9,892.1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51.99万元,增长21.74%,主要是科研合作/政府横向或纵向合作项目经费的上年结余和结转和已列支结转财政资金的增加。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26,894.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2,018.1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99.60万元,增长1.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科学技术支出(类)62.5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八桂学者专项的开支。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38万元,下降36.14%,主要原因是受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预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67.3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0.15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类)89,579.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卫生防疫专业活动、辅助服务活动以及单位运转所开支的事业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专用材料购置、会议和培训费、房屋修缮费等,以及基础建设支出、设备购置、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46.24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建设广西公共卫生应急技术中心大楼增加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608.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8.58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导致。
5.结余分配447.3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1.12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是本年科研合作经费增加导致结余分配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429.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中科研及合作项目专款等的结转和结余。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非专款结余收支结转后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779.44万元,增长66.73%,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收入的增长带来收支结余较上年增加。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92.9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059.64万元,下降53.92%。其中:基本支出8,526.93万元,项目支出26,566.0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656.6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9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自治区八桂学者专项的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7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322.76万元,支出决算32,65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卫生防疫专业活动、辅助服务活动以及单位运转所开支的事业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专用材料购置、会议和培训费、房屋修缮费等,以及基础建设支出、设备购置、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3.92万元,支出决算为60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6.9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3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6%。差异主要为在职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1%。差异主要为受疫情影响限制举办会议。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4%。差异原因主要为预算按工资固定比例下达,符合规范的实际支出较少。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6%,比上年增加2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的公务用车相关支出增加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9.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支出持平,未安排财政拨款支持的出国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9.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4%,比上年增加22.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新冠疫情原因,本单位派出车辆和人员赴疫区处理疫情增多,公务用车相关运行经费增加。本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市内因公出行、部分疫苗运输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9.63万元,平均每辆2.2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 比上年减少0.84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累计人次37次(不含陪同),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7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0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26.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0.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92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93.3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2.4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4.5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防疫工作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4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3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2,91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88.41%(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超出100%的部分是由于开展的2022年度绩效自评中包含2021年结转项目、科研课题及合作项目专款支出、医疗卫生业务经费等非财政拨款项目,共计78,110.00万元)。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88%;8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00%;0个项目评为三等;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1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评价指标在年初时的设置不够细化、不够完善;二是个别项目经费批复和拨款到位时间较晚,影响了预算执行率的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和协调督促,严格按预算目标开展业务工作,定期监控预算执行进程情况,不断完善控制制度和改善业务流程;二是压实各科所责任,定期报送预算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完成情况清单,对未达成阶段预算目标的科所进行提醒和督促;三是加快前期工作,力争在资金下达时能及时形成支出,减少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而对预算执行率造成的影响;四是加强培训和提高管理能力,完善工作流程,设立评估和反馈制度,开展定期的预算绩效目标评估,在下一年度调整、改进各类预算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大疾病预防及卫生监测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4.46万元,执行数为623.31万元,完成预算的96.72%。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自评得分为88.65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58.21万元,执行数为17,488.46万元,完成预算的88.96%。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一是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抽样调查结果尚未得出,无法统计次数;二是全区报告的百日咳疑似病例数同比大幅下降,且部分地市检测由医院开展,未能统计其情况;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较多原计划进行的出差、督导和培训等业务无法按时开展,影响了资金的使用率。
2022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3.25万元,执行数为1,459.92万元,完成预算的88.84%。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受新冠疫情形势影响,2022年区内多地轮流爆发疫情,一是全区各单位无法正常举办竞赛;二是工作人员进校困难,叠加学校提前放假因素,未完成国家要求的新增监测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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