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消毒技术指南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7日
来源:国家疾控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猴痘疫情相关的消毒工作,落实科学消毒、精准消毒,减少猴痘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制定本指南。 适用于出现猴痘病例后,对其可能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对病例在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对病例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如居住场所、工作场所、学习场所、诊疗场所、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如住院、转院、出院、死亡)进行终末消毒。 (1)诊疗用品消毒。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2)手消毒。建议使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进行消毒,也可选择75%乙醇、过氧化氢等消毒剂。 (3)环境和物体表面消毒。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4)衣物、床单等纺织品消毒。可选择热力消毒、含氯消毒剂或季铵盐类消毒剂浸泡等消毒方式。 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选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或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3分钟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消毒。 病例使用的床单、毛巾、衣服等纺织品,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1000mg/L的季铵盐类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按照常规清洗;或用其他有效的消毒方法。不耐湿的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或干热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有分泌物、渗出液、排泄物、血液、体液等污染物时,建议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病例所使用的碗、盘、筷、杯等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或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对病例分泌物、渗出液、排泄物、血液、体液等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 对病例分泌物、渗出液、排泄物、血液、体液等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5000-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病例的分泌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 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不耐腐蚀的地面和墙壁,也可用2000mg/L的季铵盐类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卫生洁具和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不耐腐蚀的物体表面也可用2000mg/L的季铵盐类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常规流程进行处置。 如经科学评估,需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则在无人情况下,可选择5000mg/L过氧乙酸、3%过氧化氢、二氧化氯(浓度按产品说明书)等消毒剂,按20mL/m³用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法进行消毒。也可采用经验证安全有效的其他消毒方法。 现场消毒应确保所用消毒产品合法有效,所选消毒方法科学可行。现场消毒时,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选择合格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消毒。 消毒实施单位应具备现场消毒能力,操作人员应经过消毒专业培训,掌握消毒和个人防护基本知识,熟悉消毒器械的使用和消 毒剂的配制等。 每次开展消毒工作时均应做好消毒记录,包括消毒对象、消毒面积(体积)、消毒剂浓度(或消毒器械强度)、剂量、作用时间等。同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做好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