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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防护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来源:急性传染病防制所 阅读次数:

  近期,广西多地以学校为主的场所,“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明显增多。广西疾控温馨提示:

  一、“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具有潜伏期短(一般为12-48小时)、传染性强、传播快、起病急等特点。临床表现为眼睑红肿、结膜高度充血,常伴有结膜下出血,感染后迅速出现异物感、眼磨痛、流泪、畏光、以及水样分泌物增多等症状。

  二、对于个人

  1.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尽量少揉眼睛。

   2.日常不与他人共用毛巾、浴巾、眼部化妆品或眼部护理用品。

  3. 居室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居家清洁。

  4.“红眼病”流行期间,尽量避免前往游泳池、浴场和游乐场等人流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接触各类公共物品后要洗手,切忌揉眼、搓脸。 

  5.若家中有“红眼病”患者,其毛巾、脸盆等洗脸用具严格分开使用,病人接触使用的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煮沸消毒。接触“红眼病”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应充分清洁或消毒手部。

  6.一旦得了“红眼病”,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并按医嘱进行规范治疗,防止眼部并发症发生;应尽量居家休息,饮食清淡;自觉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降低传播扩散风险。

  三、对于学校及幼托机构

  1.学校和托幼机构应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发现有异常症状者应暂停入园或入校,及时就诊,病例诊断后应尽量居家健康管理,减少公共场所活动。 

  2.对教师员工要实施症状监测,一旦发现病例,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居家休息治疗。 

  3.注意保持教室和宿舍良好通风,定期对学习、生活环境内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接触频繁部位及玩具等公共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对于不适宜用消毒剂消毒的物品可在阳光下暴晒。 

  4.做好健康宣教,培养学生养成勤洗手、不揉眼、毛巾和脸盆单人单用的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眼部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 

  5.学校或托幼机构如果发生聚集性疫情,应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落实病例居家健康管理,同时要做好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四、对于企事业单位、工厂等人员聚集场所

  1.对职工开展健康检视,一旦发现病人,病人应脱离工作环境,居家隔离治疗休息直至痊愈。

  2.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体育锻炼,保持充足睡眠,提高免疫力。

  3.对工作、生活环境内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接触频繁部位等公共物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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