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库存物资盘点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2022-FW-007号。

  (三)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库存物资盘点。

  (四)盘点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库存物资盘点(包括试剂耗材、办公用品)。

  (五)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

  (六)工作目标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库存物资基本情况及其财务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库存物资财务状况; 根据盘点结果,获取相关采购合同,结合财务记录逐个确定库存物资的采购价格;汇总各部门盘点结果,形成本次盘点工作成果—库存物资实存表,盘点结束后出具清查盘点报告。

  (七)时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周内完成盘点工作,盘点结束后2周内出具清查盘点报告。如遇不可抗力或因项目方原因导致延期,由双方协商服务终止时间。

  (八)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00.0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九)采购结果认定: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方法》。

  (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资格要求及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经营范围符合本次盘点。的在南宁市内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并营业5年以上(含),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服务人员中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中级以上会计师应达到2人以上,提供服务人员总数应达到5人以上,注册会计师以提供2021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准,中级以上会计师以职称证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正式员工5人(含)以上的团队名单(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交资格证明)。盘点期间的负责人不得变更,其他工作人员变更应征得项目方书面同意。

  (四)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物资盘点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相似业务审计工作经历。

  (六)熟悉相关财政政策,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情况。

  (七)具有相关的风险风控控制制度。

  (八)具有明确的企业内部审核制度流程,保证工作质量。

  (九)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投标文件内容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口盖骑缝章。

 

  四、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参数及需求。

 

  五、投送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截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02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02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2521509,0771-2521500

 

  八、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库存物资盘点招标采购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库存物资盘点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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