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2021-GC-006号。

  (三)项目名称:中心水管管线迁移改造工程项目。

  (四)采购内容:需重新规划水管走向路线、预埋深度、预埋前管道固定处理、离围墙距离、回填后地面处理、完成迁移后现场标识、图纸,由于长期埋于地下,需要对管道进行相应保护。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五)建设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划用地范围内东北侧)。

  (六)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生活用水管道标准。

  (八)采购预算:人民币228705.75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九)采购结果认定: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资格要求及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四)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将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交(必须提供,如为事业单位及高校可不提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禁止分包。

  (七)请携带下列材料: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复印件、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信用记录复印件、报价清单等(需加盖单位公章,信封密封口盖骑缝章)。

 

  三、服务要求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

  (二)做好必要防护,杜绝工伤、死亡及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相关赔偿责任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三)施工阶段不得因违规施工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做好相关主管部门的报备和沟通协调工作。

  (四)质量保修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中标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中标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2天内派人保修。中标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五)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我中心指定对公账户。

 

  四、踏勘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24日上午9时(逾期自误);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口,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71-2518966。

 

  五、投送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截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02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02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2521509。

 

  八、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管线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中心水管管线迁移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2:管线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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