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公告(2021-FW-005)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2021-FW-005;
(三)项目名称:结核感染T细胞斑点实验(T-SPOT)检测服务服务;
(四)项目内容
负责对650份样品使用免疫斑点法开展结核感染T细胞斑点实验,按结核感染T细胞斑点实验要求对每份标本进行阴阳性对照,并出具检测报告(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告、检测过程相关原始数据)。
提供的成果:包含出具检测原始数据、检测报告、汇总结果(Excel文件列出标本名称以及对应的各指标结果)、样本接收单。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收到样本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实验,并出具成果材料,每份标本的报告单加盖公章后将报告单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要求:(1)样本收取及运输管理: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及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由中标供应商上门收样进行标本运输。(2)检测试验必须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样本从采集到开始检测的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3) 在收到样本后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实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如连续三次未及时反馈结果,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并追究样本损失。(4)采购人对检测调查结果拥有所有权,供应商对检测调查结果负有保密义务,仅提供给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人员;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对第三方泄露检测信息,不得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作其他任何用途的引用;样本(包括未经处理的剩余样本和实验全过程产生的产物)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另作他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相关规定要求高压后处理。
(五)服务地点:检测服务在中标供应商的实验室内完成。
(六)采购预算:4.94万元。
按实际检测份数及项目报价单价结算,包括:服务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七)采购结果认定: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八)资金来源:项目经费;
(九)其他要求: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报价表,须用使用统一格式报价表,否则投标无效。
二、资格要求及条件
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企事业单位,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生物安全II级实验室备案证明。
2.检测试剂仪器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检测实验室必须已开展结核感染T细胞斑点实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承诺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转让或转包或分包。
4.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将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交(必须提供,如为事业单位及高校可不提供);
6.服务工作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并按实际检测份数及项目报价单价进行核算。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验收方式:
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包含提供的成果包含出具检测原始数据、检测报告、汇总结果(Excel文件列出标本名称以及对应的各指标结果)、样本接收单等进行验收。
10.付款方式
按实际检测份数及项目报价单价结算,采购人收到并对结果无异议,凭验收单中的检测实际数量,根据供应商开具相应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的费用。采购人对发票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票后3日内向供应商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11.其他:应统一按附件报价表进行报价,不能恶意低价投标。
12.投标人根据报价表填写拟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及价格一同密封提交(装订成册)。闭封袋密封处需加盖递交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产品名称,递交公司全称(信封密封口盖骑缝章)。
三、投送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日期:2021年5月10日上午10点;
2.截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2楼206号房。采购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李杰文0771-25215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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