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前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项目编号:2021-HW-002;
3.项目名称:理化前处理设备采购;
4.采购预算:3.71万元;
5.采购结果认定:满足采购项目需求表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6.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补助食品安全项目经费;
具体内容(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项目需求表。
二、资格要求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试剂耗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良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合同履行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延期交货,影响甲方正常业务工作达到两次以上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货款额3‰的逾期违约金,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货款。
四.其他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按项目需求表中的货物进行逐项报价。货物品目均按供应商在投标时的报价进行排名,在本次采购合同期限内供货价格必须与投标文件的价格一致。
五、递交的材料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试剂耗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如为事业单位及高校可不提供)
3.报价表格式;(必须提供并使用统一格式报价表,否则投标无效)
4. 需求响应表格式;(必须提供)
以上1-4项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提交(要求:闭封袋密封处需加盖递交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产品名称,递交公司全称(信封密封口盖骑缝章)及联系方式)。
六、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日期:2021年3月25日上午11:00;
2.递交材料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2楼208号房。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771-2521502、2521500。
附件:1.项目需求表
2.报价表格式
3.需求响应表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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