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南宁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流程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 来源:预防医学门诊部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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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1.请于健康检查后第4个工作日下午凭发票领取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2.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为体检时间;下午15:00—17:30为发放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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