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3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阅读次数:
    为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病情况、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蔓延和传播,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调查病例的发病和就诊情况、临床特征和可能的感染来源;
    (二)发现和管理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二、调查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如果病例的病情允许,则调查时应先调查病例本人,再对其诊治医生、家属和知情者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包括基本情况、发病与诊疗、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流行病学史、密切接触者信息以及病例的诊断、治疗与转归等,疑似病例仅需填报第一部分,确诊病例填报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见附表。
   (一)基本情况:基本人口学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民族、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发病与诊疗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发病就诊经过和病情变化与转归。
   (三)可能感染来源:对病例发病前14天内的暴露史开展调查,主要调查其发病前武汉相关旅行史或居住史,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野生动物及其售卖环境等相关暴露史。务必详细询问接触时间、方式、频次、地点、接触时采取的防护措施等。调查时,若发现调查表中未列入,但具备重要流行病学意义的内容也应进行详细追问和记录。
   (四)密切接触者判定:对病例发病后的活动情况和人群接触情况进行追踪和排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定义和判定标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管理方案(第二版)》执行。
    四、组织与实施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病例发病前的居住地、发病后的活动范围、就诊医疗机构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单位应迅速成立现场调查组,根据制定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的,确定调查组人员组成和各自的职责与分工。调查期间,调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市级、省级、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根据疫情处理需要赶赴现场,与前期抵达的调查机构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五、信息的上报与分析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个案调查或聚集性疫情专题调查后,应于2个小时内,将个案调查表或专题调查报告及时通过网络报告系统进行上报,具体报告方式和网址另行通知。同时将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报送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doc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版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