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来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所 阅读次数: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China Food Safety Publicity Week)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开始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旨在通过搭建多种交流平台,以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条途径,面向贴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交流、普及科普知识活动。2019年6月18日-29日是全国第9个食品安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我中心定于6月23日举办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开放日活动。




                                    《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安全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什么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对生产源头到餐桌消费全链条的食品进行采样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向政府和监管部门通报,为政府作出食品安全决策和监管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对象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遵循统筹兼顾,高风险优先,常规监测与年度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主要监测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食品。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食品。
   (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食品。
   (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食品。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中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注: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主要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哨点医院具体承担完成。目前已建立了覆盖全区县乡村一体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并以此为依托持续每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2009-2018年累计采集食品及其相关样品22万余份,开展了400余种食品污染物项目的监测,获得监测数据94万余条;1866家医院机构参与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及时有效处置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过风险监测掌握了广西食品安全较真实状况,为政府对食品安全所做决策及相关行政部门有针对性的监督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什么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为基础,结合相关科学数据、食品安全监管中获得的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运用科学方法,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食品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注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广西大米主要危害元素风险评估、散装食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污染健康风险应急评估、广西植物性食品铝本底含量调查、东盟食品、即食水产品等一系列风险评估及专题调查,开展了广西居民膳食砷暴露风险评估、广西居民膳食黄曲霉毒素暴露风险评估,开展了广西食源性疾病暴发致病因子风险分级评估等工作,为地方政府发展特色产业、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在保障全区食品安全的系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保障
 
    食品安全标准对于食品安全有何意义?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由此可见,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必须执行的强制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生产经营安全食品的必要条件,依据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才能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安全标准包括哪方面的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我们从哪里可以得到更多食品安全的信息?
    可以访问这些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www.gxhfpc.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https://www.gxcdc.com
    也可以关注“健康八桂”、“广西疾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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