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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两男子排废水入西江河获刑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2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记者日前从南宁市环保局获悉,广西网联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厂长黄万德及工人蒙剑宁因将工业废水倾倒在公司附近路边的雨水井内,致使该工业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流入西江河干渠而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法院公诉人称,去年7月底,被告人黄万德、蒙剑宁负责处置其公司拉丝油循环冷却水的工业废水(即油水混合物)。蒙剑宁又雇请他人将23.75吨工业废水全部倾倒在南宁华侨投资区永兴北路路边的雨水井内,致使该工业废水通过雨水流入西江河干渠。南宁市环保监测站采样分析表明,二人所倾倒的油水混合物中石油类、总铜、总铅检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致使西江河干渠水体受到严重污染。经鉴定,该公司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该案发生后,由于两被告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染,尤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当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潘少波 梁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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