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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顺利通过自治区考评验收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23~4日,自治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验收组来到宾阳县,就该县开展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考评组成员根据2014年广西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区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程序要求,通过材料评审、听取汇报、先后到宾阳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创建健康单元的单位或社区——宾阳县供电公司单位及职工食堂、南街社区、湖景花园健康步道、新城社区健康知识一条街、宾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宾州镇芦圩卫生院和新桥中心卫生院等地实地查看,详细了解该县开展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情况。

    考评验收组认为,宾阳县在开展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中有以下特色: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投入经费,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定期召开协调会;二是依托县CDC的技术力量,取得了较好的数据质量;三是通过今日宾阳、宾阳电视台、健康巡讲等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四是工间操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五是将开展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与宾阳本地的炮龙、游彩架等活动相结合,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局面。

    最终,宾阳县获得考评验收组给予的1153.5分,超过了创建国家级的考评分,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级的考评验收。同时,考评组希望宾阳县以此次考核为契机,继续高度重视和加强部门合作,用好现有的资源,把创建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卫生县城等工作融为一体,努力争取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宾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荫文及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陪同考评验收。反馈会上,潘副县长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大家一定要学习领会自治区领导专家的讲话精神,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屈锦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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