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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实施最严控烟令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南宁市最严控烟令——《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日前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已签发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据介绍,该控烟规定有了更严格的具体方案,落实了日常监督管理方法,明确了禁烟的范围、全民参与禁烟的方式,违规的监督和处罚措施;并明确大专院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医疗卫生机构,各类科教、文化、艺术场所,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室内公共场所都禁止吸烟。禁烟令对涉及妇女儿童的区域更为严格,如在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福利院、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集中活动场所及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儿童医院等涉及妇女儿童的专科医疗机构,室内外均要求100%无烟。此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室内工作场所也要禁止吸烟。

    该控烟规定还落实了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禁烟管理者,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控烟工作,对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的人员,场所工作人员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请其离开,对不听劝告者,可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南宁市卫生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该市最严控烟令实施后,南宁市公共场所有望实现“无烟”,市民“二手烟”也将降低。(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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