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期刊资料>内容>

广西CDC唐振柱同志被自治区监察厅聘为特邀监察员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近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关于聘任特邀监察员的通知》(桂监发〔20145号),广西CDC主任唐振柱、自治区江滨医院党委书记谭春梅等28名来自医疗卫生、高校、法律事务、企业、媒体、行政机关等行业和部门的代表被自治区监察厅聘为新一届特邀监察员。

    特邀监察员是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聘请的兼职监察人员。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是实行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的有效方法,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据悉,本届聘任的28名特邀监察员任期自20147月至20196月,任期5年。在选聘程序上,自治区监察厅充分发扬民主、吸收各方推荐意见,并按要求进行了审查;在结构上,充分考虑了广泛性和代表性,使特邀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作用。本届特邀监察员将依据《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监察部令第32号,2013111日施行),充分发挥他们在咨询、联系、宣传、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参与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参加监察机关开展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工作;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广西CDC综合办)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版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