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开展2014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导考核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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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法的通知》(桂卫办〔2014〕26号)及《关于印发南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卫办〔2014〕63号)文件要求,2014年1月1日起以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6月27-30日,邕宁区CDC对城区的一个乡镇卫生院和两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导考核。
督导组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卫办〔2014〕63号)中的《2014年南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内容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为使本次督导达到预期目的,督导组按照2014年南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认真仔细开展考核,力求肯定成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督导组对各项目实施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给予了现场指导和现场反馈督查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书面督导意见。(韦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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