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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增加计生特困家庭扶助金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6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记者日前从广西人口计生委获悉, 从今年1月起, 广西今年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家庭) 的扶助力度, 每人每月可领到860 元人民币, 所需经费由广西财政全额负担。

    新近, 广西计生委、财政厅、人保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计生特殊困难扶助制度的意见》, 在加大经济扶助力度的基础上, 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养老保障工作、提医疗保障水平、开展社会关怀活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同时要求全区各地要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计生条例和办法的要求, 切实承担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 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 确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监督落实到位。

    据悉, 广西已于2013 年对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伤残、死亡家庭) 给予的扶助金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310 元和335 元。今年再次提高扶助标准, 是广西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中的又一惠民举措。(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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