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通过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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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12日,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考核专家组到梧州,对该市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进行复审考核。在反馈会上,自治区专家组一致认为:梧州市爱国卫生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的考核要求,同意通过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考核。
自治区专家组在梧期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和暗访等形式,按照“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的考核要求,对梧州市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复审考核。通过复审考核,专家组对该市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该市在除“四害”等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自治区专家组认为,梧州市在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中,做到高度重视,并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特别在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以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为载体,协调、规范各委员单位工作,加强城市爱国卫生管理,强化全民参与。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网络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管理到位,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重大疫情的暴发,艾滋病、结核病、乙脑、伤寒副伤寒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成效显著。(郑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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