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监督部门开展“3·15”维权侧记
广西卫生监督部门针对危害群众利益和身体健康的事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尤其在“3·15”健康维权、打击非法行医、放射诊疗防护、艾滋病防治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这个日子的主题。卫生监督员作为人民健康的捍卫者,在这个特殊日子里,他们正以积极的行动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2011年,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采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措施,组织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首次开展了3·15保障健康权益的专项执法行动,拉开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的序幕,从此,全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每年的3月15日前后,都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来捍卫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2011年广西卫生监督机构以医疗美容、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开展保障健康权益的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164万人次、车辆2754车次,对6125家监管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67份,立案87起,罚款2.96万元。同时借社会关注超女美容失败的事件,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全区10大医疗美容侵权典型违法案件,极大地震慑了医疗美容的违法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012年全区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医疗废物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3大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取得很好成效。专项行动共立案109起、完成行政处罚74起。这次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切实解决了一些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问题。
2013年,广西卫生监督机构以集中式消毒餐饮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乡镇非法行医、放射诊疗和公共场所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监督检查集中餐具消毒单位740家、医疗机构3005家、放射诊疗单位514家、公共场所2372家,立案查处348家,警告204家,罚款27.7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50元,没收医疗器械3080件,严厉打击了危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
2014年,广西区卫生监督所制定下发了“3·15”健康维权行动方案,以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医疗广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及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使用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专项监督检查为重点,组织全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健康权益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健康保护和维权意识,保障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严管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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