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乳粉试点铺开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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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乳粉试点工作日前在全区范围内铺开。全区各市选5家定点药店为试点,把婴幼儿配方奶粉纳入药品管理体系严格管理,形成“谁生产谁负责 ,谁销售谁负责”格局,确保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
根据广西食药监局有关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要求,试点企业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区专柜销售管理,在试点药店设置监控保质期专柜,对距离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乳粉及时采取醒目提示和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此外,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须配备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采购程序,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按照这些原则要求,各婴幼儿乳粉生产试点企业要承担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问题产品先行赔偿制度,进而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确保婴幼儿健康的生命安全。
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次试点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铺开后,该局接着派出相关人员,深入各市督促试点企业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并到各试点药店检查督促落实管理情况,如发现生产企业和销售药店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试点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决不心慈手软。
(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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