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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四大类药品有“电子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94日,记者在广西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东盟药品安全高峰论坛大会上获悉,参加这次大会的代表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国际合作新视角”的主题,重点开展了中国与东盟各国药品进出口监管法规等方面的交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尹力提出,到2015年底,我国所有上市药品将全面实施电子监管。广西目前已有四大类药品拥有了“电子身份证”。

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连续召开了十届。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医药行业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尤其是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后,医药领域的双边往来日益扩大。同时,药品安全已成为东盟十国共同面对的问题。

    尹局长表示,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到2015年底,我国所有上市药品将全面实施电子监管,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全程的质量可控制可追溯,以保障和促进中国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到目前为止,广西对部分药品实现了电子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特殊药品、血液及生物制品、注射剂等四大类。

    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负责人介绍,药品的电子监管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给药品配上惟一的电子监管码,这相当于电子身份证,里面包含了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只要扫描电子码,就能知道药品的生产、经营、流向等重要信息,因此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在追踪溯源,打击假冒、伪劣药品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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