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办理健康证明新增HIV检测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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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7月1日起,桂林市CDC办理健康证明体检新增艾滋病检测项目。
2013年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并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每年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并配合卫生行政、公安部门对有易感染艾滋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检测和干预管理”。根据该规定及桂林市卫生局对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要求,该市CDC从今年7月1日起,办理健康证明体检新增艾滋病检测项目。至此,健康证明体检抽血检查项目具体为:甲肝、戊肝、肝功能及艾滋病初筛。(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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