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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输入性疟疾防控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4月16日,一名从加纳回国的劳务人员到广西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监测体检,实验室采用金标法对其血液标本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静脉血涂片发现可疑恶性疟原虫。次日,该患者出现发热头痛症状,立即遵医嘱到该保健中心接受检查。经对其采集末梢血涂片,从中找到恶性疟环状体,结合该受检者旅行史、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诊为恶性疟患者,随后立即送其到广西区疾控中心进行治疗,患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了疫情的进一步扩散。

    4月30日,广东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对一位从迪拜飞往广州的回国劳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时,发现其体温偏高,采用金标法对其血液标本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并在静脉血涂片中发现疟原虫,确诊该旅客为恶性疟疾病例。由于该病例为广西上林人,其在迪拜工作半年回国,广东局将其通报了广西检验检疫局。

              广西输入疟疾等蚊媒传染病形势严峻

    据广西区疾控中心通报,2011年至2012年初,广西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共130多例,所有病例均为非洲和东南亚国家的劳务回国人员,病例中仅7.19%出国前曾到广西检验检疫系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健康检查并接受健康咨询。过去,由于大部分劳务人员出境前没有到检验检疫机构接受健康检查和咨询,主要是通过私人渠道到境外务工,这部分人群往往文化水平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认识较少,不了解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在非洲和东南亚国家疟疾高发区务工时,缺乏疟疾等传染病防治知识,自我防病意识不强,入境时又未能按规定主动健康申报,成为在境外高疟区务工时感染疟疾的重要原因。

    由于传染病潜伏期不一,有的潜伏期很长,多数患者是回国后发病,到地方医疗机构诊疗后方能检出,而入境时往往没有发热等症状,因此在口岸难以通过现有的卫生检疫措施如体温检测、医学巡查和健康咨询等发现感染者。经分析130多例输入性疟疾病例,发现仅有9.4%的患者在回国当日或回国前发病,因此在口岸发现有症状的疟疾患者数量极少。

    据介绍,2001-2009年广西全区的疟疾病例控制在1/10万以下。2008年后广西各市县(区)达到卫生部基本消灭疟疾标准,即全区以县为单位内源性疟疾病例控制在1/10万以下。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境外劳务输出和区内人员流动数量逐年增加。而据资料记载,广西区内有按蚊31种(亚种),其中微小按蚊、中华按蚊和雷氏按蚊为疟疾主要传播媒介,并分布在区内各地。因此,2011年至2012年输入病例虽未发现二代病例的发生,但如不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疟疾在广西传播和流行的风险极大。 

                  加强出入境健康宣传和咨询

    广西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主任吴文旺介绍,随着出国劳务人员的增加,广西局保健中心加强对出境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 2013年1-3月,该保健中心出国劳务人员健康体检2639人次,出国劳务体检人数同比增加150%。主要前往非洲和东南亚地区。针对出国劳务人员的社会学特征、防病意识薄弱及前往地区疫情复杂的因素,保健中心进一步创新出国劳务人员健康宣教方式,去年以来,保健中心与广西4家规模较大的劳务公司达成协议,把健康宣教课堂搬到劳务公司,给出国劳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介绍疟疾、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和保健知识。同时,教育前往非洲和东南亚国家劳务人员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使用驱蚊灭蚊剂、穿长袖衣服、夜间使用蚊帐,从而有效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公民健康,促进广西对外劳务的发展。

    广西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积极开展健康咨询和防病宣传,结合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的开展,在原有传染病防治宣传的基础上,在签证大厅印发了各种疟疾、登革热等传染病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解答出入境人员的咨询,提高出入境人员自我防病意识。

    广西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主任吴文旺介绍,由于疟疾的特殊性,只有在病人发热、发冷期,才能在外周血检查中发现疟原虫。血清抗体阳性,加上检出疟原虫,才能确诊为疟疾。2012年,该保健中心检出10例抗体阳性,2例确诊为恶性疟患者。其中1例为潘某,女,武鸣县人,2012年7月13日从加纳首都乘机回北京,次日晚上从北京回到南宁,晚上开始发现反复发热,7月15日下午到武鸣县医院就诊,体温37.8℃,诊断为“急性咽炎”,7月16日上午到广西局保健中心检查,体温39℃,确诊为恶性疟。另1例为覃某,男,广西大化人,2012年7月27日从安哥拉乘机回到北京,29日从北京飞南宁,患者在安哥拉发病,发热、恶心、呕吐,回国后到广西局保健中心体检,确诊为恶性疟。

                          加强联防联控

    广西曾是我国疟疾重流行区,上世纪50年代,全区疟疾发病率达到296.7/万,经过多年艰苦努力,2008年全区达到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但是,随着对外交流合作的增加,广西面临输入性疟疾威胁的严峻形势。为防止二代疟疾病例发生并形成新的病灶点,广西区卫生厅、广西检验检疫局联合发文,提出联防联控措施。

    ——高度重视面临的形势,认真落实各项疟防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充分认识到输入性疟疾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和对我区消除疟疾工作的不利影响,组织协调辖区有关机构全力协作,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监测,切实落实好输入性疟疾的各项防控措施。

    ——加强口岸卫生检疫,防止疫情输入。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要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健康申报和医学排查等查验工作制度,对从非洲和东南亚等疟疾流行区回国劳务人员,要求其进行主动健康申报,对查验中查出的不能排除疟疾的有症状人员和在国外曾感染过疟疾的人员,要进行采血镜检或送地方指定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诊疗;其他人员要发给就诊方便卡,并告知其入境后如有发烧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加强对返乡民工的管理,及早发现传染源。各地卫生部门要对从非洲和东南亚等疟疾流行区回国返乡民工进行登记,对有发热症状的,要采血镜检或送检疟原虫。各级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把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作为常规工作,对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者(简称“三热”病人)要采血镜检或送检疟原虫。

    ——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处理,防止二代病例出现。发现疟疾疫情的地方,应在24小时内规范治疗病人,并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报疟疾疫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三天内完成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五天内落实病灶点居民带虫调查和处置等防治措施。坚持门诊“三热”病人血检疟原虫,采取逢年过节、农忙季节民工集中返乡突击采样监测和发现疟疾病人追踪扩大侦查传染源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发现潜在的传染源。凡是发现疟疾病人的村庄,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对病灶村追踪观察,防止输入传染源传播扩散,防止二代病例出现。

    ——开展有针对性健康教育,提高出国劳务人员的疟疾防治意识。要在出入境口岸、机场以及出国外务工人员较多的乡村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或宣传画,给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有针对性的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深入出国劳务公司,宣传国际旅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咨询;倡导外出务工自备和使用蚊帐防蚊,备用疟疾预防、治疗药品,感染疟疾发病或从疟疾流行区返乡后,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或出入境检验检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血镜检疟原虫。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诊治能力。按照全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的内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和发热门诊临床医生开展疟疾诊治知识培训;对各级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验室镜检员进行疟原虫镜检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疟防人员和乡(镇)卫生院防保医生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互通信息,掌握疟疾疫情动态。各地卫生、出入镜检验检疫部门要建立疫情互通机制,保持疫情信息通畅。医疗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查见疟疾病例或疑似疟疾病例应及时将信息转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从国外输入的病例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便开展疟疾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对医疗机构确诊的疟疾病人和初诊疑似疟疾的患者,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病人血片和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并将双份血片、双份滤纸血膜和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资料上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审核备查。

    新闻链接:疟疾是一种由四种疟原虫(间日疟原虫、三日疟原虫、恶性疟原虫、卵形疟原虫)引起的,经蚊子叮咬后传播的寄生虫病,俗称“打摆子”。全年均可发病,以夏秋季为多。疟疾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属常见病。全球每年染病人数3-5亿,死亡100万人,多为生活在非洲的儿童,在非洲,每45秒钟就有一个儿童死于疟疾,占儿童死亡数的20%。疟疾是一种急性发热性疾病,潜伏期为7天或更长时间,因而,在首次可能暴露于病源后,时间短于一周而出现的发热性疾病不是疟疾。疟疾临床表现为间歇性发热、寒战、头痛、肌肉痛和全身不适等,有的病例可出现贫血和黄疸,恶性疟还可见肾衰、昏迷和死亡。预防措施:旅行前,请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前往国家和地区该病的流行情况,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预防。旅行时应时常穿着长袖的衬衫和裤子,减少皮肤暴露;在外露的皮肤涂抹驱蚊剂,住宿于有空调或装有防蚊网的地方;如果住宿的地方没有隔蚊或空调设施,最好使用杀蚊喷剂及睡在蚊帐内;前往山林地区,应携带蚊帐和将氯氰菊酯喷在衣服或蚊帐上以增加保护。旅行回国入境时或入境后,凡出现相关症状,应尽早到医院检查,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行的情况,并报告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韦万春  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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