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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不断为新农合“输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1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广西连年来不断为新农合“输血”,近日区财政厅共计下拨86.11亿元人民币,大力支持提高全区新农合补助标准:由去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

    该自治区从三个方面拓宽新农合补助标准:首先调整了住院补偿比例,由去年的乡镇卫生院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65%,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提高至乡镇卫生院90%,定点县级和市二级医疗机构70-75%,定点自治区级医疗机构50-55%。

    其次是对全区参合农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按规定进行补偿的基础上,根据新农合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再进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起付线由市、县(区)根据当地居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按自付费用高低分段制定二次补偿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二次补偿的实际补偿比例力争达到参合农民患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的53%以上。

    三是提高补偿封顶线。所有统筹地区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重大疾病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限额执行),比去年提高了2万元。

                              (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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