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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疾控中心开展居民死亡信息与恶性肿瘤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1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居民死亡信息与恶性肿瘤登记均是国家生命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准确、可靠的人群死亡信息对制定人口和卫生政策、确定资源配置和干预重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肿瘤登记报告是肿瘤控制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报告的数据进行分析可直接反映恶性肿瘤对人群的危害程度。当前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桂林市五城区十二县死亡信息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的具体职责。

    桂林市自2005年下半年启动医疗机构因病死亡病例信息报告,2008年1月1日开展居民全死因信息登记网络报告,至今网络直报已扩展至全市五城区2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覆盖率100%。死亡信息登记主要对象为发生在市区范围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死亡登记工作需要得到居民及民政公安部门的理解配合和大力支持,做好居民死亡报告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和科学价值,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死亡信息登记流程如下:(一)在医院内死亡或到医院已经死亡的居民,由接诊医师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一、二、三、四联,并须加盖医院公章,将第三、第四联交给死者家属,办理注销户籍手续和死者火化手续。(二)在医院外死亡的居民(包括流动人口),由死者所在居委会或单位或辖区派出所开证明,写明死亡时间、地点、原因,死者家属或代办人持证明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死者生前病历到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社区医师根据死者病史推断死亡原因,开具《死亡医学调查表》并盖章后办理殡葬手续。(四)在外地死亡的居民由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死

者家属凭以上两个证明、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及死者生前病历到户籍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社区医师根据死者病史推断死亡原因,开具《死亡医学调查表》并盖章后办理殡葬手续。。(五)涉及公安部门管理的非正常死亡,应由公安部门法医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他按相应程序办理。(六)死者家属需对《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确认,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的背面签字;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需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第三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经过严格的数据质控和分析,2012年全年报告户籍桂林市五城区居民死亡信息3633例,粗死亡率4.78‰。监测提示影响桂林市居民死亡前五位的疾病依次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流感和肺炎。

    人口死亡信息是评价居民健康水平、制定卫生政策和发展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2012年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工作会议提出,从2013年起,卫生部将建立《人口死亡登记信息库》,组织开展居民健康水平影响因素测量方法及标准研究,推动建立人口死亡登记制度,建立人口死亡登记信息库,逐步实现我国死因统计的全覆盖。

    世界卫生组织(WHO)曾预测,恶性肿瘤将成为21世纪人类的第一杀手,因此,控制癌症是全球的卫生战略重点,而掌握癌症信息,则是制定癌症预防控制策略的基本依据。我国肿瘤登记工作始于1963年的上海城区,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壮大,至2012年底已覆盖224个重点地市。肿瘤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系统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癌情资料,尤其是发病资料,为国家和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癌症防治策略、规划与计划,考核评估防治效果,指导防治研究提供依据;建立健全有关登记工作的技术规范和数据库。

    2010年6月10日,根据卫生部《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2010)》的总体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卫生部确定桂林市为新增的国家肿瘤登记监测点,当年6月正式启动,同时成立桂林市肿瘤登记处,挂靠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促进与慢性病管理科。三年来,桂林市肿瘤登记处不断完善本市肿瘤登记方案,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肿瘤报告网络。

    通过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发现,2012年报告桂林市区居民恶性肿瘤发病首位为肺癌,其次为肝癌、胃癌、乳腺癌、结肠癌等,前10位发病数占总发病数的68.79%。当年报告市区居民恶性肿瘤死亡首位为肺癌,其次为肝癌、胃癌、直肠癌、乳腺癌等,前10位死亡数占总死亡数的72.47%。发病死亡癌种信息与国家监测结果基本一致。

    2013年起,桂林市肿瘤登记数据经国家肿瘤登记中心验收合格后,将收入《2012年中国肿瘤登记年报》,为国家制定癌症防治策略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阳冬 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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