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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开展食品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苍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因身体健康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除进一步提高对龙圩镇常年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外,于3月1日至22日对全县所辖其他各镇从事食品(包括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商场(店)、书店等场所) 、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定点的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内外科、X光检查、肝功能、两对半检查,肠道致病菌检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增加检查艾滋病、梅毒血清检查。至22日共检查从业人员1966人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刘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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