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监管
1月18日,广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在南宁举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快推进广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广西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促进广西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广西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为为获得国家级示范区的富川瑶族自治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获得自治区级示范区的恭城瑶族自治县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广西农垦国有源头农场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出口罗非鱼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北海市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授牌。
蓝天立充分肯定了广西出口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效,他说,广西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产品产量在全国居于前列,从2012年开始,我区将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到政府层面,并将其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探索出口示范区建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了出口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意识,提升了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特别是广西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农业厅、商务厅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等主动作为,积极努力,为支持广西创建示范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广西已经建成10个涉及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等品种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12年,全区检验检疫出口的食品、农产品共计50064批次,14.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6.2 %和26.8 %,成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亮点。
蓝天立充分肯定了广西出口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效,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示范区建设工作,蓝天立提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示范区建设是质量兴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服务富民强桂的有效举措,是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开展示范区建设,可以有效的提升我区农业产业化、区域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是稳定和扩大我区农产品出口、带动农村就业、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而且示范区建设还可以有效的推动农业、种植业的结构调整,转变农业的发展方式。当前,示范区建设正处在一个由点到面、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把示范区建设,作为维护民生民力、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蓝天立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坚定食品农产品以质取胜“走出去”的信心。科学设计示范区的建设思路,把示范区建设和本地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理清建设思路,设定发展模式,有效引导食品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二要建立健全标准和体系。牢牢把握示范区建设的重点环节,抓好源头管理和龙头企业,以完备的机制和制度来保障示范区建设的科学发展。三要完善工作方案。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广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各有关部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职责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文件,抓紧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心协力的抓好工作落实。四要加强宣传引导。继续深入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企业、进基地、进农户的宣传活动,一地一策的开展安全质量教育活动,广泛调动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把各方面的力量有效的汇聚起来,拧成一股劲,切实把全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广西食品农产品“走出去”,促进广西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目标。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就开展示范区建设对提高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出口的重要意义以及全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开展、成效和下步工作做了介绍。魏传忠在讲话中说,示范区建设重在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重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在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希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大力扶持示范区建设;要督促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增强质量意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检验检疫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切实为广大企业和广大农民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要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全面推进示范区向纵深发展,真正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再上新水平。 (韦万春 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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