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督查组到陆川督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0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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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12日,以自治区卫生厅艾防处处长陈赤为组长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督查组到陆川县进行督导检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陈前驱等领导以及卫生局等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陪同了检查。
自治区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意见反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查,督评内容主要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和广西市、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督导检查评分标准进行,包括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大众宣传、疫情监测与管理、高危人群干预、抗病毒治疗、自愿咨询检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血液安全与医源性感染的控制、艾滋病实验室工作要求等10项指标内容。
自治区督查组充分肯定陆川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认为陆川县认真贯彻执行《艾滋病防治条例》,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建立了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措施保障三大机制,完善了监测检测、健康教育、综合防控、关怀救助、医疗救治等五大体系,形成了“点、线、面、网”结合的立体防控态势。经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初步遏制了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同时,还针对该县艾滋病疫情特点进行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较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希望尽快落实各项工作。
陈赤处长指出防艾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做好防艾工作,政府和各部门责无旁贷。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抓住工作重点,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二是积极发挥防艾委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对艾滋病进行全方位的防控;三是在最短的时间内,针对督查中的不足,做好整改工作,将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万松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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