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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估组到鹿寨县调研艾滋病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9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826,自治区法制研究室主任莫国雄率自治区评估组到鹿寨调研《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立法后防治艾滋病工作开展情况。调研中,莫国雄对鹿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给予肯定,并对该县艾滋病的防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当天,莫国雄一行在鹿寨县政协副主席饶冬生以及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参观了该县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以及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实验室、咨询室和采血室,详细了解了鹿寨县防治艾滋病的有关措施,以及在贯彻实施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有关情况。

    据了解,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实施以来,鹿寨县人民政府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艾滋病专项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为防治艾滋病机构增加专职人员编制;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内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起到积极的防控作用;艾滋病检测网络建立工作、免费资源咨询检测工作、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血液管理、美沙酮维持治疗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参观结束后,调研组在鹿寨县行政中心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鹿寨县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立法后的有关建议和意见。针对与会人员在会上提出的相关问题,莫国雄说,鹿寨县在艾滋病防控工作是做得较早的县,在艾滋病防控的制度上也比较健全,但是也要充分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的条文,艾滋病人员机构的保障、艾滋病告知和检测在《办法》中都有所体现。在下一步的艾滋病防控工作中,莫国雄希望鹿寨县能够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艾滋病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控工作。

    鹿寨县相关领导在会上表示,鹿寨县将继续坚持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动员全社会参与,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确保全县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张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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